| 公选/遴选

公选/遴选考试指南

公选/遴选体检考察

1.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试成绩不是唯一依据,要参考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廉”综合素质。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公务员招录考试。

2.体检

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各省区招录公告为准!

关注中公网校微博

热点话题讨论,奖品抽送

+ 加关注

关注中公网校微信eduoffcncom

考试信息不错过

中公优课小程序

大咖云集,好课不断

【打开微信扫一扫】

中公网校在线课堂

一键安装在线听课

立即下载
免责声明:本页面所整理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