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招聘护理岗位人事代理人员考试公告
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经研究,2020年公开招聘护理岗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笔试定于2020年6月20日(星期六)举行、面试定于2020年6月21日(星期日)举行。现将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准考证领取
领取人员范围: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领取时间:2020年6月18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领取地点: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5号楼一楼大厅(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1号)。
领取准考证应携带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人员范围: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笔试时间:2020年6月20日上午9?30—10?40。
笔试地点:济宁卫生学校(济宁市任城区环城西路45号,红星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向南200米路西)。
笔试应携带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人员范围: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入围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2020年6月21日。具体时间在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4号楼3号会议室(济宁市任城区济戴路1号)。
面试应携带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医院领取准考证、进入考试考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6月21日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二)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来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于6月18日前,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核酸检测。
(五)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537-3165684、3165683
(二)医院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电话:0537-3165292
(三)医院官网:www.sdsdzyy.cn
点击下载>>>
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2020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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