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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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九、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一)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二)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招考简章》中明确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三)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统一公布。

(四)什么时间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内容及要求等由招录单位确定。报考者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者招录单位网站查询。

(五)专业能力测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由省级招录单位或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可登录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专业能力测试根据实际,可以设定合格分数线,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六)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面试内容和方式结合招考职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报考者可登录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招录单位网站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单位电话咨询。面试应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

(一)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单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笔试、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二)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有哪些?

公务员招录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主要有: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根据促进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有关文件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根据选调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选调生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根据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三级、四级消防士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后,报考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根据促进残疾人就业有关文件精神,在坚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的前提下,对残疾人能够胜任的职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因工作表现突出或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等受到省(部)级以上奖励表彰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一般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根据需要也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统一组织。

(四)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公安、监狱、戒毒部门的人民警察职位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复检?

报考者对初次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报考者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须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招录单位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七)考察时还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招录单位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考察人选有哪些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有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

2.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

3.不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7.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8.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9.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0.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以及其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

十一、关于违规违纪报考者处理

(一)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者在招考过程中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三)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所涉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

1.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经提醒仍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2.参加考试时未按规定时间入场、离场的;

3.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擅自离开座位、出入考场的;

4.未按规定填写(填涂)、录入本人或者考试相关信息,以及在规定以外的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5.故意损坏本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本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7.其他情节较轻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

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

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

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考场防范作弊的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用于作弊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作弊器材)的;

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

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

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

2.3人以上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4.使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作弊器材的;

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

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

(六)《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体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报考者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七)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八)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考察、体能测评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情节较轻的,将终止录用程序;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如何送达?

报考者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和报考者备考

(一)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云南省公务员局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二)报考者如何备考?

公务员录用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这些能力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三)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会接收到什么信息?

为报考者信息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冒用公务员主管部门名义向报考者发送虚假或诈骗信息,特此提醒:

1.涉及全体报考者应该知晓的通知,通常情况下只在指定网站发布。

2.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阶段,招录单位可能会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联系报考者告知一些注意事项,接到此类电话或电子邮件后应按官方公布的联系方式联系用人单位予以核实。

3.各级机关不会向报考者发送有关教材、培训、补交费用等通知。

十三、关于《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云南省2023年度公务员招考。

如需咨询具体报考事项,可拨打《招考简章》中公布的咨询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ngwykszx@163.com。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一、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考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报名截止前,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需按招考职位要求修改或补充完所需信息后,再进行一次选择职位操作。报名截止后,报考状态为未确认或未审核的报考者将无法修改个人信息和选择报考职位。缴费截止后,未缴费报考者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为防止他人修改报考者的个人资料,报考者注册或操作完毕后,必须退出系统并关闭浏览器。

二、网上报名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报考者报名流程为:“报考者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选择职位”→“报名信息确认”→“网上缴费”→“完成”。

(一)报考者注册

报考者报名前,必须进行“报考者注册”。报考者通过访问发布的报名系统网址,进入登录界面,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报考者注册页面,填写相应的注册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再次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信息进行核对,校验无误后,完成注册,并自动跳转至登录页面。“姓名”和“身份证号”务必与身份证件保持一致。

报考者注册时注意事项:

1.注册时姓名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的,用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重新注册,如提示“该证件号码在注册库中已经存在,请认真核对注册信息”,点击确定后可继续注册。

2.同一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只允许注册报名一次,不能重复注册。

3.如本人并未注册但系统提示该证件号已注册的,首先请确认本人今年以来是否在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信息,如注册过,请用原注册账号及密码登陆(如忘记密码,可以按系统提示找回密码);如本人今年以来未在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注册过信息,表明报考者的个人信息被他人盗用注册,请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本人照片的临时身份证)至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机构核实处理。昆明市的核实处理地点为:云南省人事考试院(地址: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三楼;邮编:650031;传真:0871-63630225)。在此提醒各位报考者,注意个人信息,尽早注册。

4.本次公务员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其它证件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是公务员考录过程中的重要证件,请报考者关注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并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5.请报考者务必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考,若身份证号最后一位是“X”,请用半角的“X”(大写)进行注册。姓名里有生僻字的,请复制粘贴“囗”代替生僻字(注意,复制时不要复制引号)。

原标题: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文章来源:http://ylxf.1237125.cn/Html/News/2023/1/18/40509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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