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四川广元市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部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5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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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半年四川广元市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部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旺苍县2025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证书,境外留学人员和赴港澳台学习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旺苍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考核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不超过《一览表》岗位要求年龄。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本公告《一览表》相应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7)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如要应聘,须在报名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

(8)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9)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5年4月14日)。

三、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人,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件2《一览表》。

报考岗位编码为250407、250408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4月18日(8:30至12:00,14:30至17:00)。

报名地点: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旺苍县东河镇兴旺西路108号,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3楼大厅)。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否则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流程

(1)明确要求。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1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填写信息。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地填写《旺苍县2025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不能证明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或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现场报名及后续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填报资料和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应聘人员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相关材料,审查结果将现场反馈给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表》1份。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应聘人员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缴费

按照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面试每人缴费80元,现场缴纳。

五、考试

(一)笔试

如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大于5:1,增加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笔试科目、免收笔试费、笔试政策性加分等具体情况另行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cgw.gov.cn/,下同)公告。

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按规定设置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同一笔试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的平均分×80%。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的应聘人员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随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 面试

面试相关事项将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1.如岗位增加笔试,在笔试环节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该岗位面试入围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因面试入围人员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产生的面试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参加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将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在两日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2.如岗位未增加笔试,应聘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即入围面试,如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的比例未达到2:1的,则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面试通知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随增加笔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一同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

因应聘人员不关注公告、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未能在指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面试方案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面试具体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在面试环节未形成竞争的面试人员,须通过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因应聘人员自动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旺苍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其报送以下材料: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证明、同意流(调)动的证明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本次所招聘人员服务期均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三)请应聘人员报名时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应聘,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若应聘人员不能参加招聘相关程序或不能及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未尽事宜,由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融媒体中心:4312722

旺苍县教育局:4213353

四川旺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222901

旺苍县卫生健康局:4311761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220141、4220048

旺苍县人事考试事务中心:4204250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旺苍县监察委员会:4203145

点击查看>>>

1.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旺苍县2025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3.旺苍县2025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5年4月8日

原标题: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关于2025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 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53]

文章来源:http://gypta.e21cn.com/newsDetail/686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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