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沙市区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人员1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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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湖北沙市区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人员10人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的意见》(鄂办文〔2020〕35号),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通知》(鄂社〔2024〕6号)相关要求,结合沙市区实际,现面向我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沙市区立新街道、解放街道、崇文街道、中山街道、胜利街道、朝阳街道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岗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计划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编制岗位10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数量时,招聘数量予以适当核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处于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段;

5.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群众公认、考核合格的在岗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6.本次招聘以2025年3月31日为时间节点,计算连续任职年限,划分就业年龄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到区人社局二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6日下午15:00—17:00

3.报名所需资料:

(1)《沙市区2025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任职文件、近三年国家省市区相关获奖证书;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人社局组成工作专班,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严格按照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社区党组织书记资格进行审核。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资格。

(三)业绩考核

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组织业绩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18日两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

科目:14:30—16:30 职业和综合能力测试

地点:沙市区崇文街道滨湖社区居委会三楼会议室(沙市区崇文街道园林路80号)

2.笔试内容

笔试试卷为综合类,内容涉及时事政治、政策理论、社区工作实务等方面。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报考人员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考试。

3.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报名符合条件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数量时,招聘数量予以适当核减。

4.笔试成绩

笔试后发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根据相关规定和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成绩等分布情况,划定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并予以公布。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达到笔试最低合格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开考前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合格线

对所有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控制,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六)综合成绩计算

1.计分方法。业绩考核、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即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业绩考核×20%+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40%。

2. 排名规则。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依业绩考核、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业绩考核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业绩考核、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面试加试。

(七)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2.考察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在参加了面试且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

(八)公示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经工作专班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管理岗位等级,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纪律要求

区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具体考务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沙市区委组织部组织股:0716-8883902

沙市区委社会工作部一股:0716-8883952

沙市区人社局事业股:0716-8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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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市区2025年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报名表

原标题:沙市区2025年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招聘事业岗位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zwgk.shashi.gov.cn/36676/104220253/t114220253044/58424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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