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规定,现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面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3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
地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0楼1007会议室(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
(二)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1.《补充录用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
3.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
4.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信息不全的,需出具所在学校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相关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办理学历学位认证,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按规定进行专业认定。
5.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6.符合《考录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其他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由省住建厅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由省住建厅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考生对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和资料必须与《四川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公告》规定条件相符,并其提供材料和资料的真实性,一旦查出所提供材料和资料出现缺乏真实性情况或出现其他任何差错,均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
四川省建筑业发展中心办公室028-8558128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028-85568205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补充录用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6月18日
原标题: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补充录用面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cf515c4df376411f88902b214a11331c?t=56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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