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 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体格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6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对绵阳市2026年度报名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对象开展体格检查(以下简称“体检”),现将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6年7月15日上午7时20分。
集合地点:绵阳市四〇四医院本部健康管理中心
注意事项:参检人员7:20前到达集合地点,逾期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考核资格。
二、体检人员
参加体格检查的人员为前期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环节均合格的考生(附件4)。
三、需携带物品
身份证、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一)由市招录办在组织毒检的当日现场组织所有考生填写《四川省2026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既往病史承诺书》(附件1)、《四川省2026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既往病史排查表》(附件2),并于体格检查前一天交予组织体检医院机构保管,考生拒不填写的,取消招录资格;
(二)现场核对身份时,如发现提供的受检对象身份证明、准考证与本人无法匹配,或与本人信息不一致,视为核查不合格,现场取消招录资格;
(三)受检对象进入体检现场后,务必遵守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待体检时要有序排队,严格听从市招录办考务人员的指示,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具有移动通信功能的相关物品,不得向在场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询问与体检有关的问题;
(四)如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需现场签署《自愿放弃招录资格承诺书》(附件3),报经市招录办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现场,体检结果按照不合格判定;
(五)此次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因受检对象个人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规定项目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考核资格;体格检查任一项目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
(六)被确认为体检不合格的受检对象,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可申请1次复检,经市招录办审核,报经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由市招录办组织安排前往其他市级医院进行复检,逾期不予受理,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如需申请复检,考生可先通过电话向市招录办申请,后补交书面申请。(市招录办咨询电话:0816-2361731)
温馨提示:体检前一天务必清淡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22时后禁食禁饮;体检当日请空腹进行抽血和彩超检查;有晕血和低血糖休克史的受检对象,请提前告知医务人员,以便做好防护措施;餐前项目(采血、B超)检查完毕后,按照负责人的指挥有序到餐饮区领取早餐。进行视力矫正检测的受检对象,需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附件1:四川省2026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既往病史承诺书
附件2:四川省2026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既往病史排查表
附件4:绵阳市2026年度消防员招录考生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结论汇总表
绵阳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原标题:绵阳市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 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体格检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334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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