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公务员考试《政法》考试大纲
第四部分 刑法
一.基础概念: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的构成要件。
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故意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时效。
七.刑法各论:危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第五部分 民法
一.基础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基础概念,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三.民事法律行为:一般规定,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四.代理:一般规定,委托代理,代理终止。
五.物权:一般规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六.合同: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违约责任,合同,准合同。
七.人格权:一般规定,人格权的种类。
八.侵权责任:一般规定,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及其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邻接权,著作权的保护。
二.专利法:专利法和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人及其权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和程序,专利权的保护。
三.商标法:商标和商标法,商标权利,商标注册,商标权的使用,商标权的保护。
第七部分 商法与经济法
一.公司法:基础概念,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竞争法
(一)反垄断法:基础概念,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过度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三.市场秩序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权利与权益保护,经营者的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制度,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和罚则。
(三)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
四.宏观调控法
(一)财政法:基础概念,《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规定。
(二)税法:基础概念,我国主要税种,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原标题:上海市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文章来源:https://shacs.gov.cn/recruits/299/article/82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