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嵩明县事业单位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招8名】
五、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综合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考试成绩将在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依据综合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六、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及考核由嵩明县纪委、嵩明县委组织部、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及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先进行体检,再进行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执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采取政审、查阅档案及谈话等方式进行。
(二)在体检或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国嵩明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体检、考核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公告由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在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党群工作局网站(http://滇中产业新区党群工作局.政务.cn/)和中国嵩明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电话
县人才办:0871-67916888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71-67923537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嵩明县纪委第一纪工委:0871-67924681
原标题: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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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嵩明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招录计划表.xls
中共嵩明县委组织部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