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选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招10人】
为满足曹妃甸区对紧缺、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的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上级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0名,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开选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需具有就业报到证(派遣证)。同时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和技能条件。
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3日至2001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21日通过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曹妃甸就业网(www.cfdjy.cn)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选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开选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暂不需要提供报到证(派遣证),待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验证核实。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或在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11月20日--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人事劳资科(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创业大街118号205室)。
2.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按岗位选择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一般分在同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发布。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专业技术职称高者;年龄较大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5-8713255
点击下载>>>
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开选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公开选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报名表.doc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3日
原标题:唐山市曹妃甸区2019年公开选聘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fdjy.cn/plus/view.php?aid=274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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