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公告【招6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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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和计划

本次莲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6名。具体的选聘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选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1.户籍要求为丽水市的(以2019年11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在编人员;

2.岗位特殊要求详见选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选聘计划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身体健康;

3.进事业单位工作满2周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 年龄原则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区人民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岗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

6.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等环节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选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聘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选聘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自行下载,内容需填写完整,报名人处需手写签名),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的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及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莲都区卫生健康局四楼大会议室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囿山路11号)。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选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该岗位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与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考生身份证原件到莲都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详见附件2: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设置一览表),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加测岗位专业测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公示与选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对象,拟选聘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聘。岗位选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选聘人员在本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不包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人事部门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拟选聘对象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薄原件办理专任手续。在接到选聘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聘资格,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考试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告公示栏)。

特别提示:选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莲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578-2051278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0578-2056875、2056105、2025962

监督电话: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578-2128725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察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0578-2123957

点击下载>>>

2019年下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卷设置一览表.xls

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3日

原标题:2019年下半年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面向社会公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zwgk/gsgg/201911/t20191113_420163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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