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白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医疗岗公告【招1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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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林白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医疗岗公告【招1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将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7日至2001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2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岗位要求放宽到在读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9年毕业生;岗位要求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除外。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受理。

(一)报名时间

邮箱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

报名邮箱:bszzbrcb@163.com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439-3257868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19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其中岗位要求放宽到在读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机关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白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白山市教育局、白山广播电视台和长白山日报社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它单位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

(三)资格审查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复审合格后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复审合格人数超过1:30的,考生需要加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10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加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3.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19年11月份,即到2019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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