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西充县乡镇畜牧兽医站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先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办法确定,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西充人社局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半月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相关通知(公告)、调整、补充等事项,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7-4200080
监督电话:0817-4200538
本公告由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西充县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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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充县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西充县公开招聘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doc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5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