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苏州大学在校内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关于校内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实施办法》(苏大人〔2019〕79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校内开展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苏州大学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制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2.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经济学、中国近现代史、法学等相关专业背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党的建设、国外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研究方向。
3.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于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
4.具备良好教学能力。
5.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1项:
(1)近五年内在本学科领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核心期刊”包括论文发表时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的期刊、南京大学编撰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所列的期刊及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公布的核心期刊。)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项目1项。
(3)获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前3名)以上奖励;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以上奖励。
(4)获得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素质能力大赛省级以上等荣誉称号。
(5)指导学生获得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创业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6)党政管理岗位应聘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满3年,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校级以上荣誉。
(7)其他与上述条件、水平相当的人员。
6.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身心健康。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及《苏州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苏大委〔2013〕48号)按照所聘岗位确定。
四、其他事项
转任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后,人事关系转入马克思主义学院,岗位转为教师岗位。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05日-2019年12月11日
2.填写《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登记表》(见附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课题组内成员应聘还需课题组负责人同意;专职辅导员应聘还需经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及主管校领导同意),将档原件在报名期内交至凌云楼0613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7503045(人力资源处人才引进与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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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处
2019年12月05日
原标题:关于在校内选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c.suda.edu.cn/73/37/c5033a357175/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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