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利辛县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招2人】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切实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17号)及安徽省《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人?2018?39号)精神,面向社会招聘基层特岗全科医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岗位所需的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农村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八)特岗全科医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含中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多年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人员需填写《2019年度利辛县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持有关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信网验证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注册证、全科医生证、规培证等)及四张小2寸照片,到利辛县卫健委人事股(利辛县淝河路南段西侧妇幼保健院内)报名审核,现场缴纳笔试考试费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45元,计90元)。符合招聘条件(八)第3条的考生还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证明。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四、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达到3:1的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
上午:8:30—11:00 《医学基础知识》+《临床医学专业知识》
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与《临床医学专业知识》两科。
《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临床医学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医学基础知识》与《临床专业知识》分值按5:5的比例,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成绩于2020年1月6日前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查分登记时间:2020年1月8日上午8:00-12:00。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结果待定或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六、公示
县人社局对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阶段,如有因举报查实或其他情形影响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同组别中等额递补一次。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皖卫〔2018〕39号文件精神,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内享受的待遇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执行。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志愿留任的特岗全科医生,与定岗的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
八、有关事宜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1、咨询电话:0558-8812151(县人社局)
0558-8832052(县卫健委);
2、监督电话:0558-8832053(县卫健委监察室);
0558-8809913(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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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利辛县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利辛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利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29日
原标题:2019年度利辛县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xin.gov.cn/News/show/29374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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