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石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7人】
参加试讲的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50%+试讲成绩×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1503020-1503047)
此类岗位不再进行专业测试,其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最终合成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1.2×40%+岗位专业知识成绩÷1.2×6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专业技术岗位中,专业技术教师岗位的,以试讲成绩高者,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相应资格证书的,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政府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566-6023519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66-6024948
原标题:2015年度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5年度石台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石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