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江苏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7人】
为进一步加强惠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无锡市惠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市惠山区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hu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5月31日之间出生)。
6.本次招聘户籍不限。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必须实行回避;
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⑷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因违纪而受过处理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⑸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和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2. 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认证)。
3.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按实计算(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为准),计算截止日为2020年8月31日。
4.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5.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与之相符岗位。
6.本次公告中的大学生村官,指无锡市区内(不含江阴、宜兴)在岗年度考核合格,仍在无锡市区内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7.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
8.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四、报名办法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6月1日9:00—2020年6月4日16:00
2.报名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6月1日9:00—2020年6月5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6月1日9:00—2020年6月8日16:00
(二)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最低生活证明和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3号楼0211室,电话051082413316)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区相关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初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定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重新登录补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考生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7日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及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另行公告,请报名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考试时间为9:00-11:30。
2.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4.笔试成绩合格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未达到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5.笔试不指定复习辅导用书,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材料作文。
6.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及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查询。
六、资格复审
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另行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专业技术(从业、执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
七、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2.加试在面试后进行,测试演讲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对专业、技能测试有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及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
八、体检
1.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九、考察
区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对拟录取者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及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一、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招聘咨询电话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10-83598176。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十三、监督举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纪委(监察委):0510-83597000-8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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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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