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芜湖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74人】
(六)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各区、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等相关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监督检查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3-3991140
报名咨询电话:0553-3991191(网报期间)
考务咨询电话:0553-3991188
监督举报电话:0553-3991158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电话:详见附件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年齐齐哈尔讷河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9人公告
- 2024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 2024广东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 2024四川绵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次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73人公告
- 202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批招聘编制内人员25人公告
- 2025广东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医院人才招聘28人公告
- 2024广东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第二批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 2025广东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医院人才招聘28人公告
- 202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批招聘编制内人员25人公告
- 2025上半年浙江杭州市西溪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23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