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安徽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补充公告【招126人】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照报名提交的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此类情形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此类情形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费用一次性收取。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岗位均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公告另行发布。
在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六)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占50%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5+《综合应用能力》÷1.5×0.5。
2、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5+《综合应用能力》÷1.5×0.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发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进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网、颍泉先锋网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8-2617231(区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8-2617653(区纪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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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考试大纲.pdf
中共阜阳市颍泉区委组织部
阜阳市颍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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