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南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招聘公告【招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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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优化我中心人力资源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岗位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如:35岁及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 2个,招聘计划3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中心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通过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址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五楼人事教育科518室(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467号)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名材料
(1) 请应聘人员登录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中心官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打印(建议附本人电子照片打印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 2020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出具加盖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及公章的证明。
(6)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五)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2020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或未按期提交材料及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主管部门同意,经市人社局审定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试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技能。总分100分。
(三)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四)考试时间地点
领取准考证、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情况检测项目。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由中心人事教育科具体负责招聘各项工作,中心纪检监督全程参与监督,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中心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一)咨询
株洲市职防中心人事教育科:0731-28237210(咨询)
(二)监督指导
株洲市职防中心:0731-28416523(纪律监督)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731-28681082(监督指导)
株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31-28682180(监督指导)
本次方案由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株洲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
2020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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