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威海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卫生类)公告【招101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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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山东威海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卫生类)公告【招1013人】

(一)笔试

1.初级岗位为卫生类,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各类试题题型由组在入闱期间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结束后,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安排进行,笔试地点在笔试准考证注明,笔试时间和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提前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中级岗位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中级岗位招聘的专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人数和试题难易程度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计划较多的岗位适当降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10-13人的岗位确定为28人,14人以上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2,具体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详见《岗位计划表》)。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按面试公告要求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初级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等,中级、高级、博士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等方式组织,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计划表》。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或面试抽签前未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高级、博士岗位及纳入《2020年威海市事业单位高层和短缺人才专业目录》的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市卫生健康委和报名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威海市委组织部、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威人社字〔2020〕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631-5300009;

环翠区卫生健康局 0631-5306322;

文登区卫生健康局 0631-8451314;

荣成市卫生健康局 0631-7561134;

乳山市卫生健康局 0631-6655365;

高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631-5621519;

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631-5980090;

临港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631-5581989;

南海新区公共服务局 0631-8963785。

点击下载>>>

2020年威海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毕业生承诺书.doc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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