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校医公告【招4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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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校医公告【招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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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名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扬中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校医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见附2)。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扬中市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下同)。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3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4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7月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1日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1-88323215。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缴费是否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z.gov.cn/)、扬中教育信息网(http://edu.yz.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6日9:00-12: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9-10日;面试通知单打印在考试前两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分别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请在2020年7月3日16:00前向资格审核单位陈述申辩。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上传、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扬中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1-88323215。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师范生还需提供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证明材料。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按应届毕业生资格报名的考生,还需提供档案保留单位证明材料,并现场签订“尚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扬中市人民政府网站、扬中教育信息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的资格,并依据缺额情况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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