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西三江县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医疗岗公告【招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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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桂人社发〔2011〕128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精神,以及脱贫攻坚对急需紧缺人才需要,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采取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未就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三江县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均以2020年7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7月8日(含本日)至2002年7月7日(含本日)之间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含31日,下同)取得,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因新冠肺炎疫情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但证件的生效日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本次考试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附件1《2020年度三江县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二)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附件1《2020年度三江县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三)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以及重点地区返桂来桂人员须持有当地绿色健康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才能参加考试,境外返柳来柳人员如需参加面试需经过“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岗位,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按报名人数开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本次招聘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招聘单位可按实际情况提出是否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本人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招聘单位可按实际情况提出是否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上报审批、聘用。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12个月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
十、招聘纪律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实施,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务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参与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772—861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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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0年6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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