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青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8人】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有从业(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此类人员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到青阳县人才交流中心,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专业测试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笔试等方式进行(各岗位专业测试方式详见附件)。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管理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1.2×0.6+结构化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取专业知识笔试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20分。
设定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的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1.2×0.4+专业知识笔试成绩÷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管理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专业技术岗位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其中,同一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机关等有关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566-5030572
县卫生局 0566-5036021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0566-502411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5年度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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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