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全椒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公告【招68人】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县人社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县先锋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原县卫生局网、原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县人社局下达批复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对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聘用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县政府为聘用的研究生(硕士)岗位提供优惠政策:提供公寓,费用由聘用单位支付;若在县城租房,聘用单位支付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若其在全椒城区购住宅商品房(自住),每平方补600元,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购房补助,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起工作未满5年离开聘用单位应退回购房补助;子女9年义务教育可享受自主择校;分居两地的配偶其中一方有编制的可解决异地对等调动,同等条件职称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011485,0550—5012990,0550—503951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七、本方案由中共全椒县委组织部、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全椒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度全椒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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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度全椒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15年度全椒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