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公告【招4人】
⒉ 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材料:
⑴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待发的,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⑵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等材料。属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应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⑶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⒊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每人应按45元/科标准缴纳笔试费用。在报名期间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⑶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⒋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紧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㈡考试
⒈ 考试方式和内容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等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满分为100分。
⒉ 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8日上午(7:30-9:10《公共基础知识》,9:40-11:40《专业知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于7月27日正常办公时间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须于7月28日下午正常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及材料到舒城县人社局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我县将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予以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知识》成绩按3:7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成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⒊ 面试
依笔试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如笔试合成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面试人选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⒋考试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合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1.2×0.7+面试成绩×0.3。计算时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㈢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低排序。下同),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