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公告【招4人】
体检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至多各递补两次。对未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和层次的学历、资格等证件及相关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㈣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招聘空缺的,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所需经费由县财政供给。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充分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县监察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0007(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8689057(县人社局)
原标题: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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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局
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5年6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