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池州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招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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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徽池州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招1人】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所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5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考试通知书(请应试考生妥善保管好考试通知书,此通知书作为进入以下各环节考试的主要证件之一)。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7月23日。

面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书载明为准。

面试内容:应试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

面试方式:评委通过应试者朗读一篇新闻作品,给予评分。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镜试环节。

(五)镜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镜试。

镜试时间:2015年7月24日;镜试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镜试内容:应试者上镜仪态形象、普通话基础、音质音准状况、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

镜试方式:①自备主持一段节目(题材、形式不限,限时2分钟以内); ②根据提供的素材或题目要求即兴主持一段节目(限时2分钟以内)。

评分办法:评委根据应试者镜试情况打分,满分100分。镜试成绩达到65分的考生,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六)笔试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具体笔试时间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通知。笔试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笔试内容为新闻写作,满分100分。

成绩合成: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镜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27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江南路398号波斯曼大厦1011室,联系电话:0566-3219327)申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七)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镜试成绩高者。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市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应试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以上人员尚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的,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池州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2317932

监督电话:0566——2317813

原标题:2015年池州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公告

池州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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