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理员考试招聘公告【招2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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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四川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理员考试招聘公告【招20人】

根据《纳溪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面向社会招聘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理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泸州籍或常住纳溪、江阳、龙马潭区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此次招聘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理员20名,临聘人员性质。

三、报考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有责任心和岗位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自愿从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适应聘用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年龄在18-38周岁之间(1976年10月31日—1997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4、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中师、技校)及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4)在人事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理局办公室。咨询电话:4293217。

3.报名要求: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或社区常住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3张,填写《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理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区人社局、食药监局商定后可放宽到2:1。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公共基础知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本常识、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等,共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全额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

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将一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2.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进行体检,最后按照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食药监局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考生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资格等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政治思想、个人诚信、道德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发现虽符合报考条件但德才表现较差、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按照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最后按照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网址:http://www.nxrsrc.com)上公示3天,接受报考人员的咨询及社会的监督。

八、签约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被聘用后,统一分配到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一)基本待遇:参照全区安全协管员薪酬待遇标准确定。

(二)保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九、其他说明

本办法由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原标题:泸州市纳溪区公开考试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理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1.泸州市纳溪区考试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理员职位需求表.xls

2.泸州市纳溪区招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理员报名表.doc

泸州市纳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泸州市纳溪区考试中心

2015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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