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信宜市直机关从镇(街道)选调公务员公告【招12人】
根据工作需要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同意市直机关从我市镇(街道)公开选调1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招录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职位特别要求
本次从镇(街道)选调12名公务员到市直机关工作,具体职位如下:
1、市纪委:科员1名。职位特别要求:男,3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2、市委办:股长2名。职位特别要求:沟通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3、市直工委:股长1名。职位特别要求: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4、市社工委:股长1名。职位特别要求:女,熟悉办公室、财务等工作。
5、市信访局:股长1名。职位特别要求: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办文办会等办公室业务。
6、市环保局:股长1名。职位特别要求:男,沟通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写作能力。
7、市审计局:科员1名。职位特别要求:沟通协调能力强,财会、会计等相关财务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股长1名。职位特别要求:35周岁以下。
9、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名:副股长1名。职位特别要求:不限。
10、市水务局:科员1名。职位特别要求:不限。
11、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股长1名。职位特别要求:不限。
二、选调对象报名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廉洁自律、综合素质高。
2、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正股级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后出生)。职位要求特别注明的除外。
5、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任职时间以2015年11月30日为线)。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拔:
1、镇(街道)党委不同意报名的;
2、镇(街道)公务员缺编超过行政总编制数的1/5;
3、一年内(计算时间从2014年11月30日至2015年11月30日),该镇(街道)调出的股级以下(含股级)公务员如果已超过总编制数的1/10,该镇(街道)的公务员不能再参加报名;
4、不得参加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参加选调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