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凤台县人民武装部招聘公告【招4人】
同一岗位专业测试人数和实际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满分为100分。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安排。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复审。实施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签约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人选缺额的,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约聘用
对考核合格者,在凤台政府网、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现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人民武装部共同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风考纪。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登陆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fthrss.ft.gov.cn/)查询。
监督电话:0554-6635330、0554-8689703。
咨询电话:0554-6635336、0554-8689711。
原标题: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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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2.2015年凤台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笔试考试大纲.doc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凤台县人民武装部
2015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