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定远县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9人】
7、报名人员务必于2016年1月7日-8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省情、县情和写作等方面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16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选调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的,如学历再相同,工作年限长的。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后,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编办、扶贫办和盐化工业园管委会共同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达选调使用通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新选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关于印发《定远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时间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288041 0550—4288169 0550—4288168 0550—4343508)。
2、严格实施各项回避制度、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3、对违反公开选调政策和纪律要求的选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盐化工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定远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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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公开选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