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凤冈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50人】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新增人员计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凤冈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高级中学、幼儿教师等137名,其中:县人民医院30名,县中医院10名,县妇幼保健院10名。第一中学18名,第二中学16名,职校13名,乡镇幼儿园40名。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凤冈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不含委培生)。
2、部分职位户籍不限[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精神,乡镇幼儿园职位限凤冈县户籍或凤冈县生源考生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4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6年4月1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往届毕业生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12、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凤冈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