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霍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度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实施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招聘条件与计划)、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搭建省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实施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笔试和面试考场设在霍山县。
三、招聘计划
2016年度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 120名工作人员。其中,从相关事业单位安排了 1 个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名时间为4月 21日9时至 4月26 日16时,逾期不予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