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霍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0人】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霍山县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霍山县公招办现场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信息逐人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相应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及其复印件。其中已纳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今年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提供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待发”等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中,如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面试(结构化面试、说课)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1、不考专业知识岗位的(需面试岗位详见2016年度霍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一览表)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说课方式进行。考生入围面试名单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
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
2、成绩合成:
1、考公共基础知识和结构化面试的,依《公共基础知识》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1.2*60%+面试成绩*40%】。此类岗位如出现最后一名最终成绩同分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仍然同分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
2、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说课的,依《公共基础知识》和说课的成绩按4:6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1.2*40%+说课成绩*60%】。此类岗位如出现最后一名最终成绩同分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仍然同分的,以《公共基础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
3、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依《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1.2*40%+《专业知识》成绩/1.2*60%】。此类岗位如出现最后一名最终成绩同分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仍然同分的,以《专业知识》中的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体检
按照招聘实际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监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