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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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8人】

(3)属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属报考幼师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的截至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5)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属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同意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面试

1、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幼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无生讲课)方式进行,其方法为临时抽定课题、统一时间备课、抽序试讲;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均按百分制计分法计算。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

4、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等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参加某一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

3、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报考教师岗位考生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或在拟招聘人员公示结束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八)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审批。报送材料包括:拟聘人员名单、《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按岗位排序表》、《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复印件、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旌德县人社局。

2、咨询电话:0563-8603970 监督电话:0563-8601110

原标题:2016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

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6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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