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招聘公告【1人】
(4)联系人:张岚 联系方式:0871-67898246
3、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岚;联系方式:0871-67898246;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成绩仍然并列时,追加面试试题1题,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已签订书面承诺书的,在办理招聘手续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县交通运输局:0871-67898188
晋宁县监察局:0871-67892287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71-67801858
原标题: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二?一六年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6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