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徽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2人】
③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岗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递补面试人员。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和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
(5)面试控制分数线。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三)总成绩合成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布。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考《专业知识》的则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申论》的则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2、体检工作由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徽州区先锋网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黄山市徽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此次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须同时签订最低五年的服务年限协议。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徽州区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徽州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3583744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9—3581835徽州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以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2016年徽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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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徽州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xls
中共黄山市徽州区委组织部
黄山市徽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6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