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务川县招聘免费师范生及高层次人才公告【招7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充实到县直事业单位。为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务川自治县2016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生及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或2016年及以前的应、往届研究生或副高级及以上资格人员(具体详见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7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5年7月26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3.截止2016年7月25日服务未满一届(三年)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职位计划”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本科及以上院校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仍在影响期、处内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外生育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