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萍乡学院医务人员招聘公告【招5人】
根据工作需要,萍乡学院医务室拟公开招聘医务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同时符合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相关要求和条件;
2.有志于从事卫生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能力;
3.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及执业证;
4.有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计划(附件)
三、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8∶30—12:00 、 14:30—17∶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萍乡学院人事处劳资科 (萍乡学院至善楼208)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二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到萍乡学院人事处劳资科,经审核后,填写《萍乡学院2016年招聘医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后,可自行打印)一式二份。
2.资格审查
由纪检监察、人事、后勤(医务)等部门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考核
时间: 2016年8月1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人事处另行通知。
(四)公示
从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萍乡学院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一年,期满根据岗位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继续聘用的,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聘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1.工资
实行岗位工资加绩效考核奖加校龄津贴的工资制度。工资标准如下:(附件)
2.保险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费由和聘用人员本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比例分别承担。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按萍乡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按时为聘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中本人应承担的部分由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关于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虚心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一查到底,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六、联系人
萍乡学院人事处人事劳资科 萍乡学院医务室
联 系 人:王永策 联 系 人:王钟
联系电话: 6684356 联系电话:13576431158
原标题:萍乡学院医务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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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学院
2016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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