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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安徽蒙城县广播电视台招聘摄像记者公告【招15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蒙城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摄像记者,现将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摄像记者15名,主要负责电视新闻、栏目的采访、摄像;

三、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招聘对象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招聘专业范围包括新闻(含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新闻编辑、新闻评论、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策划,节目制作)、中文专业。

3.年龄范围: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含当天);

4.能够熟练使用基本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耐心、有亲和力,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5.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请访问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mengcheng.gov.cn)下载《应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8:30-9月14日下午17:30截止。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蒙城县就业人才服务局(宝塔东路92号),咨询电话:0558-7664516。

3、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完整填写的《应聘报名表》,并附个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9月20日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为基本新闻常识、政治常识、行业常识、法律基础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时政。满分12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的仪容仪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为准。再相同的,则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体检由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最多可递补两次;考察工作由蒙城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核人选,最多可递补两次。考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工资及调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在编同类人员执行(含个人应承担的“五险”部分)。

3.聘用期间,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进行严格的管理、考核,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或者不能胜任聘任岗位工作的人员,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蒙城县政府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占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刘 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胡文臻(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旭东(县财政局局长)

苗桂民(县人社局局长)

张旭东(县教育局局长)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勇任办公室主任,侯汉国、丁涛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39110

0558-7692075

原标题:蒙城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公开招聘摄像记者公告

点击下载>>>

1.蒙城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摄像记者岗位计划表.xlsx

2.蒙城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摄像记者应聘报名表.doc

蒙城县公开招聘广播电视台摄像记者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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