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无锡梁溪区卫计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6人】
五、考试组织
(一)笔试
1、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时间为2小时,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2、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二)资格复审
梁溪区卫计局及各招聘单位对拟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复审时,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及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须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合同或在职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三)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3、递补: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合格分以上)排名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递补情况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取、聘用手续。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按考核总成绩的高低由考生选择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用人单位(见岗位简介表备注栏)。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公示期满一个月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报名咨询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梁溪区卫计局0510-83158867、0510-85039557;无锡市康复医院0510-82615669-3028,82610960 ;无锡市梁溪区妇幼保健所0510-82851722;无锡市梁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0-8270601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0510-82830205或12388
无锡市梁溪区人社局:0510-85732590
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纪检监察室:0510-85041897
原标题:2016年无锡市梁溪区卫计局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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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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