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人】
面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规定执行。
(一)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自主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应聘者面试完,进行现场打分,去掉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值,现场公布分数。
(三)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在成绩合格的人选中由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韶关市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和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sgw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卫计局监察室(人事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 0751- 8176993、876410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
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四)待遇。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2010〕15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关于印发〈韶关市卫生局直属卫生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韶卫办〔2011〕26号)处理,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在《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本公告由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51-8764102
原标题: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附件1: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岗位一览表
附件2: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0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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