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招52人】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由兴化市卫计委提出意见,经兴化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改报名地点:兴化市卫计委人事科。
考试前,由兴化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发放考试通知书。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收报名和考试等费用。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兴化市卫计委、兴化市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兴化市卫计委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兴化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兴化市卫计委办理聘用审批及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人社局、兴化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人社局)
83235294(卫计委)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监察局)
网址:
兴化市政府网:http://www.xinghua.gov.cn/
原标题:2016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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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生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2016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兴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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