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9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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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内江市东兴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9人】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或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主管部门或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对照岗位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照片审核:主管部门或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1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核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审核未通过者须在照片审核规定时间内(2016年11月22日12:00以前)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考生将不能选择其他岗位再进行报名。

5、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实行网上缴费,考务费每科人民币50元。报考者务于2016年11月23日24:00时前在网上缴费确认。在缴费最后期限内未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面试缴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须在面试时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人民币80元。

6、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的报考者和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gov.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7、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上传照片且已缴费的报考者,于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或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二楼,联系电话:0832-2023077)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异地考生应合理安排到达考试地点时间)。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4、考试相关事宜将及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上具体动向或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考试组织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公共科目笔试由内江市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

每一个岗位报名缴费人数与考聘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此比例相应调减直至取消考聘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卫生事业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

《卫生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第一、二部分为参考;《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折合后的笔试成绩” 加2分的加分政策(“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是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与“折合后的笔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构成“考试总成绩”,即“政策性加分”需要按比例进行折合。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即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具体计算方式见“考试总成绩计算”),但政策性加分(含经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表彰为的)不超过6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享受加分,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考聘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6日在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材料交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老大楼三楼,联系电话:0832-2288102),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书和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7、笔试查分:公共科目笔试查分于成绩公布后两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提交申请。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工作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具体事项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告知。

3、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持《内江市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资料(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出具的学历专业及学制证明,其中证明内容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习形式、所学专业、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时间)到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4、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对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复审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公布的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递补面试人员须在递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东兴区进行资格审查,若递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缺少相关证件、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以及放弃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6、面试环节形不成竞争态势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本次东兴区其它事业单位(限同一时间、同一试题)考聘中能形成竞争态势的职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的面试成绩最低分者,不得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面试后依据最终考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参加面试人员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规定负责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核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环节。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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