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广安区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8人】
(五)报考费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即:面试80元/人,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四、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工作能力、心理适应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人员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层次、执业资格取得时间长短和学历层次高低依次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面试缺考等原因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即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或等于招聘名额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核招聘其他形成竞争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成绩。若低于最低成绩,则不能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行业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具体事项分别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告。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由广安区人社局、广安区卫计局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不合格的报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广安市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取消聘用和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岗位从到低分依序进行选岗,选岗不到或不选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选岗时间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并选岗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公示期内、审核确认、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首期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6周年(含一年试用期)。
九、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进行管理,列占用人单位事业编制,其工资、保险、社会福利等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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