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公开招聘肥东县人民政府公职律师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若干】
根据工作需要,肥东县人民政府公职律师办公室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公职律师及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为县政府及其部门、乡镇(园区)涉法涉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忠于宪法,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素质;
2.具有公职律师资格或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
3.属于本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热心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在不影响自己在本单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服务职责。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至12月6日,报名地点在县政府法制办。报名时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公职律师工作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2寸同一底片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4.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及推荐意见;5.《肥东县人民政府公职律师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择优选定。肥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拟聘人选,报县政府审定。
(三)聘任。符合聘用条件的,颁发聘用证书。
三、相关说明
公职律师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县政府及其部门、乡镇(园区)涉法涉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根据提供的法律服务疑难复杂程度、服务周期长短、工作付出多少等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办案补助,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差旅费等费用。
联系人:宋静 电话:67702278
肥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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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