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安徽合肥肥西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8人】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共3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肥西县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方法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本县现有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内发布。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点击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或点击中国肥西网上《服务大厅-报考服务平台》提示后即可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4日9:00至2017年2月9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2月10日12:00登录上述两个栏目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查询。详见附件《肥西县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肥西县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缴纳笔试(含报名费)费用。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月11日15:00前登录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或中国肥西网上《服务大厅-报考服务平台》,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含报名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笔试费(含报名费)90元/人。
5.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退回所收笔试费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的考生于2月23日8:00至2月24日17:00直接从中国肥西网《人事招考》专栏招聘公告下方网上报名或中国肥西网上《服务大厅-报考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及写作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专业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考试科目为《申论》的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时间:2017年2月25日上午8:00-9:30《综合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或《申论》。
2.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420室(地址: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