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永春县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督导员公告【招10人】
为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精细化、长效化,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督导员协助从事县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现就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者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2.永春籍部队退伍军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品行良好,无违反综治、计生规定;
4.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适应本职工作;
5.同等条件下有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士官或持有汽车C1以上驾照者优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4日。
(二)报名地点:永春县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永春县环城路40号建设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23882732,联系人:庄女士。
(三)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退伍证、获奖证书和其他技能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彩色正照3张。
三、招考流程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永春县县情、民情的相关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通知单》为准。
(二)政审
笔试后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参加政审人员需提供当地计生和综治证明,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递补。
(三)面试
政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计算综合成绩。担任过部队副班长以上职务、士官或持有汽车C1以上驾照者综合成绩加1分,同时具备以上几项条件的,每项加1分,加分总分不超过3分。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照福建省招聘公务员体检标准,实行等额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四、聘用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卫生督导员不纳入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管理范围。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按永春县行政执法局现有公共卫生督导员同岗位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凡有以下情况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况给予取消报名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1、报名时提供虚假报考证件和报名信息的;
2、体检缺席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原标题:永春县行政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督导员公告
永春县行政执法局
2017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5山西太原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进面最低/分数参考
- 2025呼伦贝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 2025天津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 2024湖南张家界市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公示
- 2025年合肥长丰县岗集镇招聘城市协管员2人公告
- 2025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 人员专场招收(呼伦贝尔市岗位)资格复审与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 平武县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 2025福建莆田学院基建处招聘工程管理人员2人公告
- 2025年泉州惠安县招聘乡镇残疾人联络员2人公告
- 仙海区关于2024年下半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