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35人】
3、2017年2月25日下午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月26日下午17:00前及时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在2月27日下午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2月22日上午9:00至2月28日下午17:00期间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具备网上支付功能的网银卡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10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月28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后,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县级卫计系统医疗医技职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乡镇事业单位职位招聘人员不限开考比例;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职位不限开考比例),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只在“绥阳门户网(www.zgsy.gov.cn/)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部门网站(http://rsj.suiyang.gov.cn/)”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2017年3月3日。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请于2017年3月13日9:00至3月1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中的“遵义市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多打印几份备用)。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851-23163875。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绥阳县人社局人事考试科(电话:0851-26362408);报考卫计系统的可直接咨询绥阳县卫计局(电话:0851-26363922);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851-23163875)。
五、笔试
笔试由绥阳县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组织,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绥阳县城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只在绥阳门户网(www.zgsy.gov.cn/)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部门网站(http://rsj.suiyang.gov.cn/)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县招考办或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办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只通过绥阳门户网(www.zgsy.gov.cn/)及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部门网站(http://rsj.suiyang.gov.cn/)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的单位根据县事业单位招考办公布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如顺延的第一个名次并列两名及以上考生的,只递补第一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拟进入面试人选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条件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2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017年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料,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证书等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的聘用资格。
报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随军家属”(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有服务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需要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随军家属报名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军人所在部队、是否现役军人、报名人员与军人关系等内容)。
(责任编辑:李明)